国华投资沧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/年合成氨及配套项目一期EPC工程招标公告
作者/来源: 日期: 2024-09-13 点击率:100
所属地区 河北/沧州市
招标概要
1.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名称为:国华投资沧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/年合成氨及配套项目一期EPC工程公开招标,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。
2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 项目概况、招标范围及标段(包)划分: 项目概况:
本项目拟建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,厂区位于通六路以东、化三路以南。项目拟建设10万吨/年电解水制氢制合成氨装置一期5万吨/电解水制氢制合成氨装置及其配套附属设施,项目总规划165893.22m2(合248.84亩),以绿氢为原料采用绿色合成氨工艺技术。配套建设电解水制氢装置,合成氨装置、深冷空分制氮装置、循环水装置、脱盐水装置、液氨储运装置、污水处理装置及全厂火炬装置。最终配置方案需根据实际情况在设计时进行优化调整。
招标范围:
国华(沧州)综合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/年合成氨及配套项目(一期)EPC总承包工程,内容包括全厂的施工图设计、设备采购(不包含电解制氢装置)、手续办理(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至运营期间所有手续办理)、施工、调试、验收、试运行、移交、质保期服务及配合结算审计等全部工作。
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,在满足项目最低使用要求的同时,投标人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,由招标人决定是否采纳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满足招标人的特定要求。招标时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报价参考,实际施工内容以经过发包方书面批准的施工详图为准。所有施工设计、设备材料、施工内容、施工至运营期间的手续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(1)工程设计
满足本项目全部详细设计,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应满足SPMP-STD-EM2005-2016《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》和其附录的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各项要求。按要求完成项目所覆盖范围内的补充勘察(如需要)、施工图设计(含装置三维轴测图设计、管道应力分析书、强度计算书、效果图优化、外装饰二次设计及三维效果图设计优化、室内装修二次设计及三维效果图设计等)、HAZOP/LOPA/SIL等级评估、施工图行政性审查、消防图审、竣工图编制等。设备招标及施工招标文件、详细设计、竣工图等设计工作。本项目设计内容为满足审查、设备采购、建设、运行等所需的所有设计和资料准备工作等,项目开工建设直至投产运行所需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:厂内工艺设计;设备、管道布置;道路设计及其他配套设计;从园区市政管网连接点位置至厂内的给排水、用电、网络等公用配套工程接入设计;厂内建构筑物(包含满足绿色建筑的屋顶光伏组件等相关设计);工艺系统及基础;绿化景观(整厂内外绿化设计需提前出具效果图经招标人确认);总图工程;公用工程;厂区标识等。设计应与工艺包和初步设计相符,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(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)、满足规划要求,满足地方政府的特殊政策和规定,并符合国家能源集团、国华投资公司相关的设计要求。
在设计阶段,按照附件“数字化工厂信息交付规定”,开展相应的数字化设计工作,采用三维工程设计软件,开展装置设计工作,满足发包人阶段性的技术审查要求,并按照30%、60%、90%、施工图及竣工图阶段向发包人提供....